1.最新油价调整时间
2.油价调整如何早知道
3.“第21轮”油价再上涨,油价天花板在哪?
发改委18日表示,根据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第七条规定,本次汽、柴油价格不作调整,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
自2017年8月4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,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,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,8月18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8月4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,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。
发改委表示,根据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第七条规定,本次汽、柴油价格不作调整,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发改委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,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,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。
石油价格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石油价格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和《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》(国发[2008]37号)等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石油生产、批发和零售等经营活动的价格行为,适用本办法。
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,成品油指汽油、柴油。石油价格包括原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。成品油价格根据流通环节和销售方式,区分为供应价格、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。
第四条 原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。成品油区别情况,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。
(一)汽、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,向社会批发企业和铁路、交通等专项用户供应汽、柴油供应价格,实行政府指导价。
(二)向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应汽、柴油供应价格,实行政府定价。
第二章 价格制定与调整
第五条 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,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、税金、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。
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(含)时,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、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。高于每桶40美元低于80美元(含)时,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。高于每桶80美元时,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,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。高于每桶130美元(含)时,按照兼顾生产者、消费者利益,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,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,汽、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。
第七条 汽、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。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。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,不作调整,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
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,以及国际市场油价异常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,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同意后,可以暂停、延迟调价,或缩小调价幅度。特殊情形结束后,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同意,成品油价格调整继续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规则执行。
第八条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以及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中心城市,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本办法第五条确定。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非中心城市,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加(减)地区间价差确定。
地区间价差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据运杂费等因素核定。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,价区之间的价差不高于每吨100元。省际之间价差应适当衔接。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。成品油零售企业在不超过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,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。
第九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、柴油最高批发价格,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,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;合同未约定由供方配送的,在每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减运杂费确定。运杂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。
成品油批发企业在不超过汽、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,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。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,批发价格要相应降低。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的,批零价差不得低于每吨300元,并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;合同未约定由供方配送的,扣除运杂费后,批零价差不得低于每吨300元,并不得强制配送。
第十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的汽、柴油最高供应价格,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。
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汽、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,与社会批发企业协商确定具体价格。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,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,价差不得低于每吨400元。
第十一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铁路、交通等专项用户的汽、柴油最高供应价格,按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。
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,与铁路、交通等专项用户协商确定具体供应价格;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,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。
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,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。
第十二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国家储备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汽、柴油供应价格,按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扣减流通环节差价确定。
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二条汽油、柴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。非标准品价格按照标准品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。
第十四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汽、柴油吨与升折算的系数。
第十五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。
第三章 信息发布
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、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,国家储备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、柴油供应价格,以及汽油、柴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。
第十七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、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。
第十八条 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、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。
第四章价格监督检查
第十九条 成品油批发、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、规格、计价单位、价格等信息。经营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,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。
第二十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、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,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。
第五章 附则
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原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(试行)》同时废止。
最新油价调整时间
根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新闻发布中心2020年7月10日公布的《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》,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浙江省自2020年7月10日24时起,汽、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100元,非标准品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。具体详见附表。
浙江省汽、柴油最高批发、零售价格表
品种
型号
零售价
批发价
元/吨
元/升
元/吨
汽油
89号
7095
5.25
6795
汽油
92号
7521
5.66
7221
汽油
95号
7946
6.02
7646
柴油
0号
6160
5.27
5860
柴油
-10号
6530
5.59
6230
注:1.以上价格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24时起;
2.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;
3.汽、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;
4.98号汽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。
油价调整如何早知道
可以说,石油价格走势的飙涨只不过属于销售市场惊慌,但结构型供货经济危机并不是这样。尽管利比亚的情况一直令人困惑。可是却全部全球石油供货构造来说,利比亚的比例不大。主要问题是,石油价格走势本身正处于通货膨胀的轨道上。更大的原因是投机。”
最新油价调整时间
现阶段,新闻媒体预测分析石油价格将下挫,预估汽柴油价格将一公升下降0.3元。现阶段预测分析仅供参考,具体汽油价格调整以发改委发布为标准。
2023年7月12日24时,油价最新调整信息,这轮油价下跌,中国柴油汽油价一吨各自下降360块和345元,相匹配石油价格0.29元/升左右。相匹配全国各地今天油价均值参考:92号车用汽油:82号车用汽油.73元/升.24元/升.26元/升.44元/升。
石油价格是国家统一的嘛?
全国油价并不统一。发改委制订的成品油零售基准价并不是国家统一,反而是依据各地成品油的质量成本和流通和配送成本制订基准价。因此,不同的城市是不同的。因为成品油的基准价,民营和国有零售商只能以这个价格竞争。但因为供货渠道灵便,民企的价钱通常低过中国石油和中石化加油站。
“第21轮”油价再上涨,油价天花板在哪?
关注官方公告,关注媒体报道,关注国际油价,关注加油站价格变化。
1、关注官方公告:政府机构通常会在调价前发布相关信息,可以关注国家发改委、能源局等相关部门的公告。这是获取油价调整信息最权威、最准确的方式。
2、关注媒体报道:新闻媒体会及时报道油价调整的相关新闻,包括调整的时间、幅度等信息。因此,可以通过关注相关媒体的报道来获取最新的油价调整信息。
3、关注国际油价:国际油价的变化往往会直接影响国内油价的调整。因此,可以关注国际油价的变化趋势,以预测国内油价的可能调整方向。
4、关注加油站价格变化:加油站的油价通常会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而调整。
第21轮油价再上涨, 当网友们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已经非常麻木了,因为今年油价上涨和下跌起起伏伏是非常多的,但是面对油价的再次上涨很多人表现的非常麻木。当然有非常我的网友一直存在一个疑问就是我们油价的天花板,它到底在哪呢?未来是否会继续上涨呢?其实可以看出网友们现在面对油价上涨这个问题已经十分的头疼,但是也不知道有家的天花板到底在哪。其实根据我国相关部门报道,显示我国的成品油调整确实是存在天花板价和地板价的。
我国油价的调整一般是以10个工作日为一个调整周期,在整个调整周期之内,油价不会再发生变化。当然我国油价的变化也会随着国际油价的变化而变化,因为我国的原油是需要进口的。当然,我国也有自己的一个原则,就是当我们的原油价格低于一个标准的时候,国内的成品油将不会再继续下调,所以我们油价的低价是有一个界限的。其实对于天花板的价格我国没有明确的规定,因为我们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定夺,因为我们要考虑到国际油价对于我们的影响,所以对于成品油到底天花板在哪里,我们依然没有一个明确的论断。
通过我们对以往的数据进行判断,我国成品油的价格没有超过10元这个界限,大家可以把这个当做一个参考的数值。希望大家看到这个新闻之后,一定要意识到能源问题是比较紧张的,而且我国也非常的倡导绿色出行。现在多个地区的高铁地铁等各种公共设施已经逐渐完善,大家在实际情况允许的情况之下,可以选择绿色出行,一方面能够节约能源,同时也能够对于我们的生态环境起到力所能及的帮助作用。